如何委托扬州债权债务律师 如何委托扬州债权债务律师 您可以先在电话里简明扼要的讲明的基本案情,并简洁明了的回答律师的询问,律师会在电话中对您的案情作初步的分析和推断,并和您一起探讨您的纠纷是否必须诉讼或必须需要律师介入。假如您经过初步电话咨询,确定需要律师提供帮助的,那么可在电话中与律师预约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通常情况下,律师接见当事人的地点会安排在律师事务所,但假如双方都方便的话,也可以协商约定在某咖啡厅或其他公共场所。假如准备聘请律师的,可以准备好律师费。 一、协商、签约阶段 1、要全面了解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慎重作出选择。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业资质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咨询。 律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主动出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应主动出示《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承办律师应主动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应一次性全部告知委托人关于本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承办律师的身份信息、肖像信息,并同时告知投诉部门的联系方式。对于上述内容,律师事务所应以展板、电脑等方便群众知悉、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方式予以明示。 2、当事人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变更或增加委托内容时也应签订书面协议。当事人应注意保留自己与律师事务所或者承办律师签订的委托协议及材料。 3、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包括败诉风险、执行风险等。 二、服务阶段 1、承办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包括调查取证义务、出庭义务以及证据、诉讼文件以及有关财物安全、妥善的保管义务在内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同一委托人聘请的律师之间应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通报委托人决定。 2、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除外; 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向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