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公共平安问题讨论城市的公共管理存在什么问题呢,下面为大家了一篇关于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公共平安问题讨论的论文,仅供大家参考
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开展的新阶段,城市公共平安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近期各地又出现的一些重特大事件,包括天津滨海危化品爆炸事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湖北荆州商场电梯事件、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等都再次给我国的城市开展敲响了警钟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事件最后都认定为是责任事故,并且都关乎城市政府的管理
某种意义而言,平安天然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其中担当起更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政府管理视角来考虑城市公共平安就显得理所应当且切中要害
广义上而言,城市任何的平安问题都可以归入公共平安的范畴,因此,城市政府对辖区内出现的平安问题都需要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进展管理
从狭义上而言,城市公共平安那么是指具有公共性的城市平安问题,理论上政府公安系统所需负责的事项都归入公共平安范畴
城市公共平安管理从环节上可以分为日常预防、预警准备、应急响应、恢复学习;从内容上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简单的可以分为自然灾害管理和人为灾害管理,从应急管理角度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与社会平安四大类
由于平安问题包罗万象,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此,对于城市政府而言,公共平安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减少,甚至减除这些平安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一方面,对于无法防止的自然灾害,政府应当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不造成损失;而对于可以防止的人为灾害,那么应当力争不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应当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或零
当然,如何评价损失最低、发生最少等虽然属于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这一程度是基于城市既有的自然环境、技术程度、经济程度和市民素质等来综合评判的,没有相应的情景和试验(城市开展历程无法重复、无法完全复制检验)来此时此刻城市平安管理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