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6页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公司网络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4号令)、国家能源局相关配套文件、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系列文件、《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长江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通报管理办法》《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新能源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网络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网络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信息网络平台及其承载的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力通信网及其承载的电力监控系统
第三条公司网络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网络安全基础管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管理、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网络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网络安全运行情况通报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网络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信领导小组)为公司网络安全建设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指导公司的网络安全工作,对网络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公司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作为网信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制订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执行程序,指导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负责相关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