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出资设立XX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并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或其它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金额(万元)承诺缴纳日期出资比例货币250050%货币250050%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1页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