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教育工作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育计划”自 xx 年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农村学校培育了一批骨干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师队伍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决定从 20xx 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育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 一、培育和服务方式 从具有推举免试硕士讨论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用为“硕师计划”讨论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老师
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讨论生课程
第四年,到培育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讨论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
可实行如下两种方式 一是录用为“硕师计划”讨论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老师
聘为特岗老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讨论生课程
第四年,到培育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讨论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的
通知》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老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举,培育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育要求的可推举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推举人选条件和范围 政治思想素养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老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本科所学专业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