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就餐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经与学生一、二食堂和学生北食堂经营方(以下简称:经营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一、二食堂及北食堂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山西省教育厅、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太原科技大学以及后勤管理处下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太原科技大学学生一、二食堂及北食堂
第二章 基本管理第四条 食堂管理机构 1、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成员: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
职责: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及消防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食堂伙食委员会 主任:后勤分管副处长 成员:饮食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经营方第一负责人 职责: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食堂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办法;确定饭菜基本价格;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定期评议伙食情况;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 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组长: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成员:饮食服务中心全体员工职责:每天对食堂进行 1-2 次全面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索证索票、食品原料及添加剂、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留样、环境卫生管理等是否规范和符合有关要求,对教工、学生的投诉及意见进行及时处理
4、学生伙食专项委员会组长:学生会主席成员:各学院学生会代表职责:监督学生食堂日常餐饮卫生情况;归纳、整理和总结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监督食堂饭菜价格
5、食堂监督、投诉电话: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