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本院财产管理,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尽其用、家底清楚、手续严密、帐实相符,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长其使用时间,为学院节约资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分工管理、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论证、有审批,验收有标准、使用有责任,购进、领用、报废、报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的定期维修和常常维修,健全各项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主任由总务处长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1、审批固定资产建设、购置计划;2、审批固定资产报废、报损;3、处理固定资产盘亏(盘盈);4、审批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划拨。 (二)、学院设总保管(总务处管理人员)和分保管(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等工作。财产使用处室负责财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分保管是各处室的财产管理直接负责人。 (三)、总务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其职责是: 1、负责全院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分类帐的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学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等具体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报废的报批及帐务处理工作。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固定资产的范围 1、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 2、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专用设备。 3、单位价值虽然不满以上 2 条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图书馆的图书及电教器材不论金额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为七类: 1、房屋和建筑类: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业务用房、住宅、师生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类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围墙等。 2、交通运输工具类:包括汽车、电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 3、专用设备: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