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学工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副处长周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4 年 11 月 3 日 11 月 9 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 119 消防知识讲座和灭火演练 时间:11 月 3 日 16:00 地点:第二报告厅 参加人员:各单位、各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和全体(兼职)义务消防员;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干部代表;图书馆、资产管理处新进员工;教育服务中心未参加过消防培训的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仓管员、宾馆服务员、食堂管理员、各窗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没有参加消防培训的.员工;其他需要参加消防培训人员。 各单位、各部门于 10 月 29 日前,将参加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报保卫处。 (二)查找身边火灾隐患 时间:11 月 3 日 9 日 地点:全校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动本单位人员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校关注、支持和参加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检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单位统一汇总,11 月 5 日前,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 (三)收缴违规电器 时间:11 月 3 日 9 日 地点:学生公寓 保卫处将联合学工部、宿管处、各二级学院(系)对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和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进行检查和通报。 (四)消防安全常识有奖答题 时间:11 月 5 日 10:00 地点:第一教学楼前 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和设有 100 道有奖答题宣传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六)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时间:11 月 7 日 13:10 地点:南苑学生公寓 4 栋 开展一次大型疏散演练,相关二级学院(系)、学工部、院团委、教育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参加和观摩,提高师生员工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适合本单位的 119 消防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加。各二级学院(系)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和在学生公寓、教学楼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广阔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仔细总结活动经验, 11 月 15 日前,将119 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及总结相关材料(活动照片、标语悬挂照片、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 )报保卫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63775772@qq.com , 联 系 人 : 韩 晖 光 、 电 话1397656311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