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房屋租赁合同 5 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下面是我整理的有用房屋租赁合同 5 篇,供大家阅读
有用房屋租赁合同 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 ,面积 m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每年付一次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 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合同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合同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合同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合同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合同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合同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 3 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 3 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合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合同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合同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合同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合同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