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公司劳动合同 4 篇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下面是我整理的有用的公司劳动合同范文 4 篇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范文,以供参考
有用的公司劳动合同范文 1 一.目的: 为了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确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存续劳动雇佣关系的所有公司员工
三.劳动合同类型 公司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 种劳动合同类型
合同签订的类型在公司《劳动合同》的第一款中予以注明
(劳动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四.签约年限及试用期(劳动法第十九条) 签约年限指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合同可选择的年限
一般分为二年、三年、五年三种情况
1、文员岗位及生产一线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 2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 3 年
2、技术研发部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 3 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 5 年
3、班组长以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 3 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 3 年
4、试用期包括在签约年限内,1 年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为1 个月,2 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2 个月;3 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3 个月
续签没有试用期
5、20xx 年合同到期续签的员工根据部门及岗位规定期限进行续签
五、审批流程 1、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劳动法规及公司制度统一办理
(劳动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 2、新员工入职 1 个月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不签订者立即停止试用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3、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二个月向各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确认是否与其续签或是解约
提前一个月将《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见书》发放给本人填写续签意愿
(劳动法第三十九、四十条)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变更(劳动法第三十九、四十条) 1、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