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主持监理部的日常 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工作
二、主持编写本工程监理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在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监理工程师按方案实施
三、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办法,确定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驻地监理组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四、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召开会议,签发监理部文件和指令
五、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六、组织各标段的定期质量检查、平行检测和各种仲裁试验
七、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八、组织审批关键工序工程的施工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九、审核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主持编写各标段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参与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十、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方案、年度计划
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偏离较大时,督促承包人加大投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十一、审核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及最终支付证书,有权拒付或缓付工程师已签发但不合理的支付,统一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核定最终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十二、核签处理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十三、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组织监理工程师查清情况,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核定,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通知
十四、工程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月报、中期支付证书(每月)、进度计划报表,各种原始记录和现场抽验资料,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十五、工程施工期间,有权对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发出的错误指令、文件进行纠正或调整
有责任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十六、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