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合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故城县营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工程地点: 故城县营东新区 工程内容: 厂区内建、构筑物土建工程及为其配套的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通讯系统等室内工程。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同上述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土建’及《 故 城县营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设计 》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中间节点: 年 月 日具备工艺设备安装条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此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因部分工程量需调整,总价无法确定。采用合同后附清单格式,清单项后对应综合单价,即为该项工程量固定单价,不再记取措施费等各相关取费项目。总价为可变量,当工程量变化后再调整总价,总价暂定为: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施工图纸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投标综合单价及报价书 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本合同协议书部分第六项所列内容顺序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