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医用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J11GZ015用户需求书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总体要求1.1.本项目韶关市曲江区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医用专用设备项目,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设备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所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完全供货,并安装完毕。1.2. 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壹千万元以上(含壹千万元),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给业主核查(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两个工作日内提供。)3、投标人必须有所投货物医用设备的制造商的资质,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4、企业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5、非制造商必须有上述资质的医用设备制造商授权。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必须满足的本项目交货/完工期: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要求制8 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具有配置清单分类报价, 投标价总和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9、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10、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内容”中所列项目的费用。11、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二、技术要求1、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产品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费用。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表说明所有材料的品牌。3、 投标人应有国家认可的有效检验报告。4、 新住院大楼医用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应贯彻以下条约:1)、与现医院设计施工图相符。2)、提供与医院医疗相关用途的配套设计和图纸。代表性的使用功能实例不少于 5 个。△3)、相关产品符合医院院内感染控制要求。符合环保要求,提供清单内有要求的医用设备成品检验报告(备原件复核)。4)、符合医院的特殊要求。满足不同服务、不同工作对象对医用设备使用功能的要求。5)、医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