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6方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一类机动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第三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五章公司实收资本第六条实收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本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章公司类型第七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出资)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及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1万元为一个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