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森林防火承诺书 3 篇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 1 森林是人类生存的绿色屏障,具有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都与森林资源息息相关。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会使艰辛培育了几十年的森林毁于一旦,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牢牢记住教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楷模。并做到: 1、不在上学和放学途中玩火,避开造成森林火灾。 2、不借郊游、踏青名义上山野炊。 3、节假日期间上山时不在森林、荒坡附近玩火。 4、清明上山祭祖,提醒家长破除传统的祭拜习惯,提倡文明祭拜。 5、不燃放烟花鞭炮,避开引发森林火灾。 6、积极劝阻父母、亲人在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不带火种上山,不在林区吸烟,避开引发发生森林火灾。 7、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口号。 8、发现森林火灾,及时劝阻家人在确保安全形势下,积极救火,避开损失扩大。 承诺宣言:我承诺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安全守则,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 2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龙岗、平安龙岗,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龙岗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项目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别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 200—3000 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 500—5000 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上 20xx 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龙岗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