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研报告 3 篇审计调研报告 1 自人民银行内审机构成立以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活动,促进了人民银行强化内部管理、法律规范业务操作
但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内审监督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制约内审监督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内审管理体制缺乏“三性” 1
内审工作未显权威性
人行内审机构作为职能部门,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存在不少难度,其原因在于内审工作缺乏权威性
一些部门对内审职责、性质、目的认识存在偏差,错误认为“工作质量有主管部门管,违纪问题有纪检部门查,内审是‘挑毛病、坏政绩’的多余部门”,在审计时则表现为消极应付,缺乏配合
内审工作缺少独立性
作为人行职能部门,在本行直接领导之下,其审计规模、内容和工作时间就难免不受干扰
同时,在内审问题反映上,也存在避重就轻、有选择地上报问题的情况
有的基层人行甚至把内审机构作为应付上级行审计检查的工具,内审职能作用也因此偏离了“正题”
内审工作不备超脱性
根据现行的内审管理体制,内审人员作为本行工作人员,其提拨、使用、评先、福利等各种切身利益都在本行范围之内,内审人员开展的各项审计活动受到本单位的制约
在具体实施审计时,内审人员往往会顾及人际关系和切身利益而“心软”,审而不深,查而不全,处而不力
(二)内审监督方式和手段“过时” 人行审计效果往往会因间隔时间长、当事人变动、资料不全而不尽人意
现场审计方式虽然也能发现问题,但无法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同时受审计人员、时间、成本的限制,审计时内审人员不能全面详细进行检查
为此,审计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审计作用未能尽现
内审技术现代化进程缓慢,部分工作仍停留在手工操作上,难于全面和有效监督电子信息系统上的各项业务,这种技术落差较大影响了内审效率
(三)内审人员综合素养有“短板” 目前,人行内审人员素养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