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车辆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伙经营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各自经营的客车联合经营做强做大市场
制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客运,经营范围为现各自的始发和到达站点
三、合伙以各自出车数为准
四、联合组织客源,双方资源共享,协商发车
五、合伙经营核算 组织客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车辆运行成本各自承担,营收按人/车计算
六、车辆运行的责任和风险各自承担
七、合伙经营的营收按月结算
八、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后期续签
九、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则另订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期内,若因政府管理部门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地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客运车辆合伙经营合同 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就渝 g08590 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孙淑慧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丰都县公路运输公司的渝 g08590 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 37
6 万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 18
8 万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