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中国福建省坛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坛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商标、标识、包装;提供网络建设、动画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与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第七条股东名称:甲方:乙方:第八条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
乙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l、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5、依法转让出资权;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l、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