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店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 小商店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员上班后,由商店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商店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商店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店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商店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小商店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2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