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内部竞争机制,保证工程建设推进高效、有序,提升员工及部门的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考核办法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各部门,全体员工(公司经理层人员纳入集团公司考核范围)
第三条考核原则:(一)绩效激励原则,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二)全面客观原则,以业务与综合指标考核相结合;(三)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减少评价误差
第四条绩效发放原则经理层参照集团公司执行
其余人员绩效工资为工资总额的50%,公司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绩效工资实行预发制,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进行考核并进行考核兑现;年度绩效工资年底发放,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参照《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考核用途:(一)评优评先;—3—(二)薪酬分配;(三)岗位调动
第二章考核方法第六条考核组织机构为了保证考核、评价工作客观公平、科学合理,成立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组织机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成员: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日常管理
相应部门参与员工考核
第七条考核周期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全年共5次考核
第八条考核类别、内容及方式(一)处室类别: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业务指标难易情况等将考核的部门划分为A类、B类
其中A类部门为:项管一部、项管二部
考核期内以上部门所辖施工任务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为A类部门,其他情况纳入为B类部门;B类部门为:综合处、安质处、技术中心、机电中心
A、B类部门分别设定难度系数,A类难度系数为1
1,B类部门难度系数为1
0o考核分数为业务指标部分乘以难度系数
-4-(二)考核内容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