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药店医疗保险制度目录1
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2
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医保服务管理制度)3
医保退费管理制度4
药师职责管理制度5
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6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7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8
药品价格管理制度9
财务管理制度10
医保刷卡管理制度11
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ZD-01-2017起草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
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和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