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成都科菲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第四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每届不超过三年),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条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医学技术开发;销售水果、蔬菜、冷鲜肉;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定
其中涉及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先行取得许可审批的事项,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被撤销后作出申请变更登记的决定,并以公司的名义依法提出申请
)第七条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1第八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注册资本、出资额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伍拾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伍拾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占比一览表
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方式比例现金现金第十二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