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治生活:公民与政府(一)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主体广泛、权利广泛)、真实性(制度、法律、物质保障)
(二)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1.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即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2)政治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1)民主选举: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
(2)民主决策①方式: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②意义:决策者的角度:a
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公民的角度:a
促进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社会责任感
(3)民主管理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4)民主监督①渠道和方式:信访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新形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②意义:既有利于改进被监督者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③如何行使: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4.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有序的政治参与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1)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是判断有序与无序的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