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 号)的精神,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全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依据尼勒克县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为指导,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
通过评价,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前完成
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成立组织机构:(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党支部书记)成员:(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组长:各班班主任组员:班级任课教师各班班长各班学习委员班级各科代表三、评价内容与标准:(一)、评定内容分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具体评价要素参照《科蒙乡九年制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二)、评定标准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为准
(见附表)四、评价基本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评价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