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一、职工食堂为我局内部职工食堂,县局所制定相关补贴政策只适用于正式在职职工和驾驶员。二、职工食堂伙食标准为:早餐 3 元/人、午餐 8 元/人、晚餐 2 元/人。不分老幼按就餐人次刷卡,一人一刷。三、单位给予每人每月 100 元的伙食补贴,直接打入每人的饭卡。四、每人每月必须向饭卡内充值 100 元,充值款月初由财务室直接代扣后和单位补贴一同充入饭卡。如 200 元储值用完仍需充值的按实际金额充值,不再补贴。五、饭卡内的储值除就餐消费外还可由职工食堂代购各类副食品,代购食品按购进价加收 10%的代购费,代购副食品目录及价格由职工食堂统一确定。代购形式为集体采购,每月仅代购一次。每月 25 日前,各人根据自己卡内余额情况在职工食堂登记代购物品及数量。六、饭卡内的储值在每月月底前必须用完,否则在次月充值前将全部清空。七、职工食堂早餐不允许外带。午餐外带由食堂严格按照标准重量装盛。本办法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修正。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520240627 21:32 | #2 楼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职工饭堂是财政所后勤保障的基础,饭堂工作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单位内部文明窗口之一。为实现职工饭堂管理标准化、法律规范化、服务文明化,参照相关要求,结合食品卫生防疫部门的质量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财政所是职工饭堂的主管部门,全体职工对饭堂管理和伙饭情况进行监督。第三条 财政所领导要重视职工饭堂的软硬件建设,确保饭堂设备条件,给就餐职工和饭堂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易于管理的环境;县财政局领导要常常检查、督促饭堂更好地为职工生活服务,推动职工饭堂不断改进工作。第二章 饭堂设施建设第四条 职工饭堂建设标准。1、有饭堂卫生管理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2、饭堂室内设有排风窗、消毒柜、微波炉、冰柜等,有防尘、蝇、鼠害设施。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清运。3、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度有降温防暑措施。如绿豆汤、茶水等。第三章 饭堂卫生安全管理第五条 饭堂卫生关系到每个就餐职工的身心健康,财政所领导和饭堂工作人员必须重视,保证职工饭堂的饭品卫生,防止饭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危害人身健康,决不能发生职工饭物中毒事件。职工饭堂工作人员加强以下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