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股权转让合同工厂股权转让合同 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成都润达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转让的股权 1、润达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 润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8 万元(捌佰陆拾捌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636
24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73
3%;乙方出资人民币 231
76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26
7%,甲方、乙方共同拥有润达公司 100%的股权; 2、甲、乙两方转让股权的比例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润达公司 73
3%的股权及其相应股东权益转让给丙方
(2)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润达公司 26
7%的股权及其相应股东权益转让给丙方
3、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在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依据受让的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丙方受让股权后持有润达公司 100%的股权
股权转让金、债权债务 1、股权转让金 甲、乙、丙三方约定股权转让金总计价款为人民币 868 万元(捌佰陆拾捌万元整)
其中丙方应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636
24 万元;丙方应付乙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231
2、润达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本合同签订日前润达公司的全部债务全部由甲、乙两方承担
(2)在本合同签订日前,润达公司的债权由甲、乙两方享有
上述债权由甲、乙两方自行清收,丙方予以协助
股权转让的程序及股权转让金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日,甲、乙两方向丙方提交润达公司现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丙方同时支付甲、乙两方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