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建设 一.监理资料的范围 建设工程基本资料和具有监理人员签字及盖章的技术与管理文件,项目监理机构一般都必须编写存档备查。 二. 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理资料的内容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的规定,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JLA003(附相应证明文);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报审、复工报审及工程暂停令; (9).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资料; (10).测量核验资料; (11).建筑材料、构配件、主要工程设备选型的报审表JLA006、JLA008、JLA007(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检验批验收记录 SG013、SGT; (15).工程进度计划; (16).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7).监理工程师通知; (18).监理工程联系单、监理备忘录 JLB002、专题报告JLB005;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志;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SG02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SG023、SG026、 SG027、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2;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2.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将以下资料归档: (1)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文件资料;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任命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的书面通知资料; (3)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材料的见证检验资料; (4)旁站监理记录; (5)建设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的清单及完成监理工作后的移交清单资料。 3.特别工程应根据建设单位的保密要求,按约定资料归档。 四.监理资料的立卷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监理资料一般按单位工程及施工时间顺序分类、编目、立卷、归档。案卷装具采纳统一无酸纸卷盒(盒内应有资料目录)。监理资料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