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协议书工程质量协议书 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 xxx 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 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
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
仔细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 之间)
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 3 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