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电子商务解决新贸易维护决策一、新贸易保护的特点全球性金融危机给各国的进出口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促使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快速蔓延并向就业、金融和投资等更广领域拓展,同时贸易保护在主体、客体和手段等方面衍生出新的特点
一是贸易保护的主体呈现多元化
实施主体除了原有的进展中国家以外,发达国家也开始在多个领域实施贸易保护,并且呈现由单个国家自我保护转向区域集团集体保护的特点
随着全球化的进展,许多国家联合起来以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为组织实行贸易保护,成员国之间实行贸易自由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而对非成员国则形成统一对外的市场机制,实行贸易卑视
如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种组织具有天然的排他性和贸易保护性
二是贸易保护客体更为广泛
首先表现在贸易保护领域增多
贸易保护领域从货物向服务和与贸易有关的金融投资及技术标准、卫生标准、智力产权延伸
其次表现在贸易保护从单个国家向经济区域集团延伸,经济区域集团封闭和排他性逐步增强
再次表现在贸易保护手段繁多
在货物贸易方面,保护手段从关税措施到非关税措施,再延伸到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措施;在服务贸易方面,由于服务是无形的,国际服务贸易几乎不存在关税壁垒的问题
阻碍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因素除交通运输等自然条件外,各国政府实行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起着主要作用
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国际服务贸易保护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场进入限制,即政府对外国服务的进入设置的障碍;另一类是经营限制,即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境内从事服务活动的障碍,有许多服务,如医疗、法律、教育等服务只有具有一定职业资格的人才可以提供
假如职业资格未能得到承认,这些方面的服务贸易就无法展开;在知识产权方面,尤其是服务贸易涉及的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相互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筹码,是国际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任意侵权和非理性的维权现象却频频出现
最后表现在资本保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