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建筑劳务公司规章制度一、 考勤管理制度为严肃劳动纪律,法律规范企业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人员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旷工,有事必须请假;2、外出办事人员,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否则将视其不同情形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3、企业员工一天以内病、事假可由各各部门审批
一天以上病、事假均应报公司领导审批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请假,报公司领导审批;4、各类缺勤情况处理规定:①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 50 元工资,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10次者扣除三天工资;② 每请事假一日扣除一日工资,病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的60%,病假一般每年不得超过 3 个月,超过部分另行决议;③ 每旷工一日扣除两日工资,直至扣完当月全部工资,凡旷工者均不得享受奖金待遇;④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单次旷工超过 10 天、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按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做除名处分;⑤ 办公室负责每天考勤记载,严禁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者自打考勤
⑥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⑦ 各项目部考勤制度见后面《项目部考勤制度》
二、 加班制度1、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2、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后方可确认
3、 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 1 小时
4、员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① 普通工作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酬劳
② 休息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
③ 法定休假日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
④ 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别情况无法调休的,将在 3 个月内安排调休
⑤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执行加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