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汇编八篇建筑合同 篇 1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根据《建筑设计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建筑设计费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二、工程量、 价格 1、单价: 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谈。 三、 付款方式:现金付款。 四、 设计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 材料、水电由甲方提供。 六、 工期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七、 材料运输 甲方负责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条件。 八、 施工机具和建筑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 此工程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建筑设计费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建筑设计费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 年 xx 年月日建筑合同 篇 2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 xx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 xx 市 xx 区 xx 地号土地内定名"xx 名宫",经暂编号 a 区 x 栋 x 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 xx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常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甲方所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