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通用 5 篇) 强制执行申请书 1 申请人:张某,男,汉族,1963 年 3月 19 日出生,住址:上海市 xxxxxx 被申请人: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某 电话: xx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沈民(1)终字第 xxx 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 50000 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 50000 元的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自 20xx 年 6 月 15 日至 20xx 年 8 月 26 日的);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 50000 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 20xx 年 9 月 6 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 988 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xx 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xx 年 6 月 15 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 50000 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xx)皇民初字第 xx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 50000 元; 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 20xx 年 6 月 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假如未根据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988 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xx 年 8 月 26 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沈民(1)终字第 xxx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未根据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2 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