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自查报告房地产企业自查报告 1 一、企业基本情况: 自查单位:XXX 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注册地址:西安市 小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修;房屋中介服务及相关信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
经营情况:正常经营 从业人数:6 人 主管税务机关:长安韦曲征收局 二、各税、费、基金检查情况 20xx 年度各税、费、基金检查情况如下: (一)、营业税 20xx 年末“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为建房借入的款项为235,500,000 元,故应计征的营业税的数据为: 应缴纳营业税:235,500,000×5%=11,775000 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 11,775000 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1,775,000×7%=824250 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 115000 元 (三)、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1,775,000×3%=353250 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 11,00 元 (四)、水利建设基金 应缴纳水利建设基金:235,500,000×0
08%=188,400 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 75000 元 (五)、印花税 应缴纳印花税:55556100×0
03%=16666
83 元 账簿印花税:2 本×5=10 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印花税 16676
(六)、土地使用税 该企业 20xx 年度拥有土地一块:长安区土地面积 153
土地税每平米元 应缴纳土地使用税:12409
194×10 元/平方米=124091
经 检 查 、 核 实 该 企 业 已 按 期 申 报 、 缴 纳 土 地 使 用 税124091
(七)、个人所得税 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