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经济社会进展形势错综复杂及阶段性政策变化导致房价涨跌起伏,诉案件类型多元 近年来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进展带来较大冲击,尽管总体仍保持了平稳较快进展,但经济社会进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旧突出
特别是自“限贷”、“限购”、“禁购”等新一轮房产调控政策实施以来,房地产领域内的结构性问题进一步凸显,房价涨跌起伏明显,案件类型日益多元,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
通过对上述相关数据的分析,案件纠纷发生的时间节点多紧临调控政策出台的前后,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买房人以贷款首付比率提高导致其无力承担首付,从而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买房人以因房屋新政的实施银行不予办理贷款,从而无法履行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买房人因不符合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条件,以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从而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随着调控政策的持续实施,商品房价格总体呈下行趋稳态势
此时购房需求主要体现为刚性需求,投资需求明显减少
因购房合同已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故部分已购房者只能实行“房闹”或试探性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施加压力,较为常见的是以开发商未按约交付房屋或交付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存在质量问题等为由要求其支付、赔偿损失,试图减少房价下跌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现阶段该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请更加多样、争议焦点更加多元,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借用他人名义购入房产与登记人之间引发纠纷;购房者书面通知房产公司要求退房,房产公司以确认该通知无效为由诉至法院;房产公司将土地抵押给银行,后无力还款,致使购房者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引发购房者要求退房纠纷等
法院积极应对,引导民众理性维权成效明显 中央及地方的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