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书汇总 5 篇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情况 1、租赁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租赁房屋普通装修,提供用水、用电驳接点
3、其他补充(可手写签字确认):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共 24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合法住宿使用,严禁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转租,否则乙方负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及所造成一切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若欲终止租赁关系,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800 元(大写:贰仟捌佰元整),甲方负责为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2、租金每 3 个月缴纳一次,在每季度首月 15 日前支付
第四条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电视、网络等一切消耗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保留好缴费票据,解除本合同时查验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房屋及其附着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由于拖缴、欠缴以上费用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
联系电话(方式)畅通,由于乙方通讯不畅,甲方无法联系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应爱护房屋及相关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不得乱涂乱画,保持地面完好及室内卫生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损害的,乙方应负修复或赔偿责任
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第七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租赁,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合同到期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合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