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转租合同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1 甲方:出租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原承租人: 丙方:转承租人: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 年 7 月 11 日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承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各条款权利、义务,但经本协议修改或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第二条 甲、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作修改。 1)原合同第一条中的建筑面为 510.62 平方米。 2)原合同 4.4 后加“具体费用详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3)原合同 5.4 修改为:“出租人出具收到返还保证金的收据,以证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的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收据不用退还”。 4)原合同 6.3 删去“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 5)原合同 8.1 修改为“若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纠正,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既不纠正又不书面回复的,承租人有权实行合法手段要求承租人改正,直至诉诸法律。达到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部分承租人应立即予以补偿”。 第三条 丙方承接租赁标的物的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时间段以前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 第四条 丙方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间为 40 天。此段时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丙方依法可转让本合同。 第六条 转租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 出租方: 服务处 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出租方: 服务处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租房合同承租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省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结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同意承租该房屋。 2、乙方租用了上述房屋居住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