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租赁合同承包租赁合同 1 甲方 乙方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游览路西的畜禽养殖中心包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二、租赁期限为伍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假如希望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该租赁物为包括猪舍,平房以及猪 场现有机器设备、公、母猪、育肥猪和猪仔
五、年租金为肆拾伍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于合同签订日首付;乙方须于约定缴费日前缴纳租金和利息
六、另外,在乙方须缴纳租赁费的同时,需另交保证金壹拾万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缴清电费以及其他应缴费用后,7 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七、租金交甲方或者甲方指定代表,并由甲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养猪场内所有的建筑物、树木等产权归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砍伐,否则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在承包期间因经营所需在场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或增添的设施设备,本合同终止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且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补偿
九、本合同签订时养猪场内的生产工具、设施、设备、用具和公母猪、育肥猪、小猪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列出清单并由双方签字认同
租赁承包期间 交由乙方使用,合同终止后,乙方需按清单将其交还给甲方,且交还的物品必须能使用,不能毁损
如有缺损,照价赔偿
十、合同签订时猪场现存的饲料、药品经计量后由乙方按市价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
一、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有监督权
每月必须给甲方报送全场存 栏猪统计表
乙方每次对外出售商品猪,必须通知甲方查验;大批淘汰母猪,须经甲方同意;所有出场物品,要由甲方监督
二、合同生效后,养猪场的产权仍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三、乙方租赁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所发生的环保、防疫等一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