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担保书 10 篇 根据本担保书,xxx 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和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担保机构)作为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共同向水泉矿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支付人民币(小写)的责任,投标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投标人于 20xx 年 10 月 27 日参加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担保人愿为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本担保的条件是:假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 1.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2.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只要你方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时,则担保人在接到你方以书面形式的要求后,即向你方支付上述全部款项,无需你方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 本担保人不承担下述金额的责任: 1. 大于本担保书规定的金额 2. 大于投标人投标价与招标人中标价之间的差额的金额。 担保人再次确认,本担保书责任在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有效,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需通知本担保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本。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 1998 号 邮政编码:315000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担保书 2 为方便师生生活,提高学校校舍资产使用效益,现将学校小卖部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xx 小学 二、招标内容:xx 小学小卖部承包 三、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面对社会公开招标,老师家属优先。 2.承包期 1 年,从 XXX 年 1 月 1 日至 XXX 年 1 月 1 日。 3.小卖部经营范围为:文化用品,生活百货,瓶装纯净水。严禁销售快餐、小吃、早点 、香烟等。 4.小卖部的经营地点中心小学教学楼过道,面积约 10 平方米。 5.小卖部实行底价投标,底价为 1 万元,每叫价一次 50 元, 最高价中标。承包人须在每年的 1 月 5 至 15 日前缴纳承包金承包金不与小卖部经营业绩挂钩。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纳承包金,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6.承包人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如有违规,第一次罚款 200 元,第二次罚款 500 元,第三次罚款 1000 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合同。 7.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文明经营。如有违规,学校视情节每次罚款 2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