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宅基地如何补偿 宅基地拆迁补偿计算: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 3 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分别为: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附: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根据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进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根据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平方米/人的,按人均平方米核定;在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 60 平方米/人的,按人均 60 平方米核定
2 人以下的户,按 2 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 3 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附:以下情形,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被拆迁人除被拆除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且其他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达到人均建筑面积 40 平方米的
拆迁非本村籍的外来人员的居住房屋
三、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