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和法律规范社会投资开发耕地的方案_改进和法律规范社会投资开发耕地的方案 近年来,随着__区的加速进展,建设用地报批和建设项目耕地占比逐年增大,耕地占补成为了制约用地报批的重要因素
为了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破解__区用地报批耕地指标紧张的难题,根据《关于引导和法律规范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通知》(xx 号)等文件精神,经__区管委会讨论,同意社会投资参加耕地开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社会投资开发耕地主体 社会投资的主体是社会团体或个人(以下均称投资人)
投资人需要先行垫资,待项目完成验收确认,根据财政审计的结果拨付资金给投资人,用以回购耕地指标
二、明确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条件 1、符合__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等相关规划; 2、拟投资项目应取得当地村组和群众支持,由村委会出具支持实施的书面意见并签字盖章; 3、社会投资主体与开发耕地所在地村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低于 3 年),并报乡镇备案; 4、项目实施范围内不存在土地权属纠纷; 5、符合规划、国土、农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开发项目选址要求
三、明确耕地开发项目实施程序 根据根据《关于引导和法律规范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通知》(xx 号)文件规定,社会投资土地开发在选址、立项、设计和预算编审、工程结算审计、项目验收等环节参照政府投资耕地开发项目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1、项目选址审查阶段
项目选址可由投资人确定拟开垦地块,先向国土管理处申报进行初步踏勘后,再由国土管理处申请市国土局现场踏勘选址,并出具选址探勘报告
投资人自行向规划、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取得部门同意耕地开发的可行性意见
2、项目立项阶段
投资人在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开发的意见后,凭借和村组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及村、乡镇支持实施项目的书面意见到__区申请立项
在国土管理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报请社会进展部立项
3、项目设计、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