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当下征收的 20%售房税【背景链接】“国五条”细则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
二手房交易个税将按差额 20%征收的规定不仅急坏了尚未购房的市民,更是让购房后尚 未过户的市民坐立难安
咨询新政者、急于交易者众,对于如何贯彻执行“国五条”细则,无锡地方尚未定案
尽管如此仍有大批市民前往产监处办理交易,以期在地方细则出台前完成过户来降低缴税力度
据了解以一套原价 50 万的非唯一住宅为例,其售出价为 100 万,按照目前的个税缴纳方式,客户可以选择缴纳总价 100 万的 1%,也就是 1 万元的个税,或者是差额*20%,就是10 万的个税,后者对普通购房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政策解读】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差额 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
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 20%或总价的 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
新政策则明确按差价 20%征税
示例如下: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20%以普通住房为例,一套 30 万购入的房产,现以40 万的价格出售,按之前个税为成交总价的 1%算,为 0
4 万元;如果按新政策计算,则为(40-30)×20%=2 万元
个税增加 1
6 万,相当于房屋总价的 4%
20%个税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在两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看上去很美,但实施起来很难
”他指出,20%的个税长期看应该征,但是短 期执行难度比较大,配套机制缺位,购房成本不好计算
业内人士表示,2006 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 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了卖房收个税的两种计算方式,即按所得 20%和转让总额 1%-3%计征
而这几年,各地基本上都是按总额计征,如南京就是按卖房款的 1%收个税,除了税负相对较低外,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