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1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老师要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法律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老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法律规范的要求纳入到老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加,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优选先挂钩。 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加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测试,测试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四、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老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对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法律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法律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学科老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法律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法律规范化建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个人晋升考评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养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 勤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校区主管同意,并报请考勤人员。 第二条上班时间 教学部: 周一、周二轮休 周三至周五 13:00 ~ 21:00 周六、周日 08:00 ~ 17:00 咨询部: 周一、周二轮休 周三至周五 13:00 ~ 21:00 周六、周日 09:00 ~ 18:00 第三条休息时间 周一、周二轮休 (注:所有人员用餐时间为 12:00~13:00、17:00 ~ 18:00,周三下午 13:00 为校区例会时间,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