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涉农、扶贫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农、扶贫金融服务贷款风险管理机制,促进涉农、扶贫金融服务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履职尽责,提高涉农、扶贫金融服务贷款管理水平,充分体现贷款〃三查”制度的彻底分离,XXXX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XX 联社)相关信贷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尽职免责是指在辖内机构授信出现风险后,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授信工作各环节进行尽职调查,有充分证据表明授信部门及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XX 联社内部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对授信工作人员作出是否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责任的处理。第三条尽职免责适用于 XX 联社涉农、扶贫金融服务授信业务营销、受理、审查审批、放款操作、贷后管理等环节中承担管理职责和直接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分管涉农、扶贫金融服务授信业务的机构负责人、管理部门及经办分支机构负责人、涉农、扶贫金融服务授信业务管理人员、涉农、扶贫金融服务授信业务经办人员。第二章贷款风险尽职要求第四条贷款调查人对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调查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和经营动态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贷款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负责。贷款调查人具体尽职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负责受理借款申请和调查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还款义务人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现金流量信息、非财务信息等,收集的信息资料需完整、有效;2、对借款用途和收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对借款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及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抵(质)押物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3、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示贷款风险程度;4 将核实情况、分析结果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对贷款方式、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偿还方式、担保条件等提出调查结论和风险防范的措施。5、严格执行贷后检查制度,对贷款用途实施跟踪监督检查,提示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贷款合同约定;对借款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品行、或有负债进行检查,提示对贷款偿还的负面影响程度;6、采用现场实地检查,按照规定的频率和内容对借款人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