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制度》1. 各科室凡进行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治疗时应向护士长、护理部报告。2. 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 3 人死亡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 人及以上的重大抢救。(2)知名人士、外籍、境外人士的抢救,本院病危职工的抢救。(3)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抢救。(4)特殊、危急、重症病例的抢救。(5)大型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意外的患者。(6)突发甲类或乙类传染病患者。3. 应报告的内容。(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分类及联络方式。(2)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和年龄,致伤、死亡的原因,伤情、病情及采取的抢救措施等。(3)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中发生意外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及采取的医疗措施。(4)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采取的医疗措施及目前情况。4. 报告程序及时限。(1)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立即向科主任及护士长报告。(节假日、夜间向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及护理部报告。)(2)护士长根据情况向护理部及医院有关部门报告。在口头报告或电话报告的同时,护士长视情况填写“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表”,24 小时内上交护理部。(3)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在安排协调好护理工作的同时,向院领导报告。第二篇: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1、各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等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全面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2、需要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I)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人员伤亡的情况。(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4)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5)特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6)大型活动和其它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3、应报告的内容(1) 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2) 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状况及预后等。4、报告程序及报告时限(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2)医务科、护理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