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相关责任书 施工安全责任书 1 甲方:xx 有限公司 乙方:xx 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之建设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同意遵守甲方如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责起安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第一条:出入甲方厂区作业规定 1、凡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需出示个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在甲方门卫室登记、测量体温(按甲方红外线测温仪不超过 36℃为正常)后方可进入甲方厂区作业。离开时通过门卫检查后,才可出厂。 2、携入厂区使用之工具需由甲方门卫室人员清点并出具清单证明后方可携入厂区作业,携出时应主动将证明文件交由门卫室人员校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3、非工作所需物品或有危险之物品不可带入厂区内,甲方门卫室有权监视各携入物品和拒绝携入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4、进入厂区作业期间,工作人员除在指定吸烟场所吸烟外(宿舍内),绝不可在其他场所吸烟。违者需无条件按甲方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佰元),因导致灾害时,乙方愿负相关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5、进入厂区作业期间,同意接受甲方管理单位或门卫室人员就有关厂区安全、管理事项之检查、督导。 6、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作业人员需统一着装、配戴胸牌,严格遵守甲方防疫消毒制度进出。 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需遵照甲方之规定在制定施工区域内施工,根据甲方防疫路线行走,严禁在指定区域外走动。 第二条:乙方个人管理 1、乙方应对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应负生活管理、安全及投保应投保险之责任。 2、乙方应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厂区各项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第三条:防火防爆实行之措施 1、在任何地区烧焊、切割使用明火作业时,需事先向甲方申请,经核准后才可施工;乙方在使用动火时注意人身安全及防火安全。 2、施工使用明火时,应注意防范可能引起的火灾,并依火灾类型危险程度配置适当灭火器,施工后应专人检视余火使用情形。 3、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应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不得有漏气现象。 4、乙方存放于甲方场区易燃物料应指派专人看管,如发生非甲方人员人为引起的火灾,乙方愿负相关责任 第四条:防止坠落实行之措施 1、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之虞时,应配置安全帽及其他防护具。 2、作业高度在两米以上时,应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应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索。 3、土木营建工程施工场地四周之危险地区,应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