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总则(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法律规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清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2)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的一切作业人员。(3)本规程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4)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本规程由公司安全工程部(安全管理)负责解释。2、架子工(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3)正确合作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活(紧身紧袖),在高处(2m 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斗殴、酒后上班。(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仔细领悟脚手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 1 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寸、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6)脚手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下架时,宜于停电作业。(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别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 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架操作。3、瓦工(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