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备租赁合同(15 篇)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就甲方目前企业拥有的设备实施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租赁标的物为包头市李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并可正常使用的设备设施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第三条:租金 1. 合同签订后,支付保证金人民币正常使用后,按月结算租金,每月人民币 整。 2. 乙方使用设备进行生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材料费、人工费及相关税费等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负责代收代缴水、电、暖气费,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结算并主动进行纳税申报、税款清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的权利; 2. 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环保、卫生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 甲方对所出租标的物必须拥有所有权,且无抵押及财产纠纷等; 4. 在租赁期间内,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若对租赁物进行改造,甲方需全力配合; 5. 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 6. 甲方有保障租赁标的物所需水、电、暖等正常使用的义务; 7. 除有明确规定外,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的权利; 2. 乙方租赁标的物中的设备设施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并自行全额承担修复产生的费用; 3. 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暖、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收代缴;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大修需要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独立的可拆除的新增设备拥有所有权,甲方有权监督改造大修全过程; 5.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终止 合同在履行期间,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 双方或者一方的履约条件、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已不可能再履行本合同; 2. 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了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 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根据合同规定执行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应减收 相应的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租赁期间无故停产或非正常运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