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抵押担保合同(13 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抵押担保合同篇一 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及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凭证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抵押人是单位的,其在主管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应当立即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除了及于抵押物本身外,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条 抵押担保期限 义务日期届满之后的二年。 第七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何种情况,影响本合同的有效。假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 第八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权人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完整,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超过所担保 5 日,抵押物由抵押人向 保险公司投保险,保险期限为 ,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作现价值,保险应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保险单不得附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 3 日内,抵押人应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若抵押人未能根据前款投保或续保,抵押权人可以不必征得抵押人同意而直接投保、续保、代为交付保费或实行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抵押人应当在抵 押权人投保、续保、代为交付保费或实行其他保险措施后的 3 日内给予全额偿付,逾期偿付的,抵押人还应向抵押权人支付每日 1%的滞纳金。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或交付的款项。 第十条 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关资料到有关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并由抵押人承担全部费用。物登记手续后,应当于 3 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 抵押权实现 双方确认,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的债权,抵押人承诺无条件、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