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燃气间管理制度(7 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燃气间管理制度篇一 一、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业主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避开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专业人员完成。 四、业主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根据下列规定办理。 每增容 1kw,收增容费 600 元,凡不足 1kw 计算,余此类推。 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表计算基数按 20 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 20 度/月按 20 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业主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负责。 五、已获批准增容的业主连续 3 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其缴纳的费用不退还。 六、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 4kw,请业主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七、有以下现象有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私自增加电气容量,且造成电气线路故障的,作每增容 1kw 罚款 300元 800 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 1000 元 20xx 元罚款。 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每次还将罚款 1000 元 20xx 元。 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处以其 10 倍的罚款。 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气线路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 500 元 1000 元。 八、业主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