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目的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包括招用的农民工)等。但不包括中间机构外包工,如有伤亡事故、职业病伤害发生,按合同规定协助中间机构调查事故原因。基本要求1 企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2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上报和依法调查处理的工作。3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或虚假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企业或上级安监部门举报,也可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4 财务部负责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和有关待遇的费用审核和支付工作。5 公司总经理负责所有事故相关工作最终审核和决定。职责划分生产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各类事故的管理,由生产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组织抢修、恢复生产,落实防范措施。由生产部负责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事故调查组职责:1 负责调查事故前生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工艺指标(包括操作)的执行情况。2 负责调查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 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4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5 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的处理建议。6 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建议。7 提交事故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事故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事故分类1 生产(工艺)事故:违反生产工艺指标、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违章指挥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产品不合格、设备或设施损坏、减产等事故。2 设备事故:指设备或装置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直接经济损失 20000 元以上的事故。3 伤亡事故: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4 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的。5 工伤事故:1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2 ...